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,提高工作效率,提升服务水平,方便初审单位和申请人及时准确地了解资质审批情况,经研究决定,自2011年8月1日起,对于申报建筑业、设计与施工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工程造价咨询、工程监理、检测机构、房地产开发、物业服务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(资格)等9类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事项,我中心将通过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”相应的企业资质“管理信息系统”送达《审查意见书》和《不予许可通知书》,不再发送书面纸质材料。资质初审单位和申请人可按《受理通知书》时间运用信息锁直接登陆相应的企业资质“管理信息系统”,在“通知公告”栏中查阅或下载《审查意见书》和《不予许可通知书》。
申报勘察设计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、园林绿化企业等3类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《审查意见书》和《不予许可通知书》,暂时仍以书面纸质材料形式送达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
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|